旺角騷亂後,坊間流傳據稱是前線警員致警隊高層的WhatsApp,羅列至少20項對當天行動的不滿與質疑,包括指揮、調動、裝備、戰術、人手等都處理不當,矛頭直指警務處長及當晚負責現場調度的指揮官。一哥盧偉聰見前線人員怨氣沖天,不敢怠慢,馬上接見警察員方組織,宣佈召開會議檢討行動部署,並破天荒讓職方代表參加。
騷亂釀成130人受傷,當中90名是警務人員。衝突之中最受爭議的,是有交通警察向天開兩槍示警。在高樓密集的鬧市中向天開槍相當危險,很大機會傷及無辜。年前澳門已出現過類似情況,流彈擊中行人,直入肺部,要進入ICU治療。有評論更指向天開槍違反了《警察通例》警務人員使用槍械之規定,因開槍射擊需有特定明確的目標。
在一片爭議聲中,警隊高層一錘定音,指向天開槍是為「保護同僚免受生命威脅的襲擊及自身安全使用槍械」,經調查後確認該名警員根據警隊的武力使用守則,並無違反《警察通例》。盧偉聰更稱讚該警員英勇和臨危不亂,做法合理恰當。
新聞片段顯示,混亂中有交通警跣腳倒地,群眾上前襲擊,另一同僚拔槍警告,向天開了兩槍,並將槍頭指向示威群眾。警方說交警開槍,是為「保護同僚免受生命威脅的襲擊」,明顯與事實不符,開槍交警當時站在倒地同僚的後面,神色慌亂緊張。如果真的要保護同僚,應該站在他的前面,將他與示威群眾分隔。站在前面的警察,沒有拔槍警告群眾,槍聲過後,反而勸喻拔槍警察冷靜,把槍收起,可見向天開槍的做法,並不是在場警察皆認同的判斷。高層認為並無違反《警察通例》,是不得已事後補鑊的做法。
暴力會上癮,施暴者會產生快感,當暴力可以達到目的,就會再三使用,磚頭暴力如此,槍械暴力更甚。前線警員向警方高層提出的質疑,絕大部份都是質問為何不提升武力?為何不使用更大殺傷力的武器?以下兩點質疑最為典型:「AR-15(半自動步槍)、布袋彈、橡膠彈、催淚煙、手榴催淚彈點解全部唔用?管理層只驚傳媒、市民點睇,就唔驚前線同事點睇!難道咁激烈嘅暴行都唔應該用上述武器?如果適用但冇畀指示叫前線用,很明顯不配做呢個階級,所有高層是否要責任承擔及徹查事件?會有乜罰則?」
開槍建議在警隊和建制中有市場
「今次暴徒暴行,前線同事應該可以開100槍以上,同埋應該係遠距離作戰,點解仲要推前線同事去送死,用人肉擋磚?𠵱家前線同事已經冇士氣呢個係因果,亦好難修復,管理層點回應?」
「前線同事應該可以開100槍以上」,不要以為只是前線警員一時衝動的氣憤之言,只要看看左派輿論的殺氣騰騰,就知道這種建議,在警隊和建制中大有市場,反佔中大旗手何君堯就是其中的表表者。何君堯公開表示:「警察當然需要開槍啦,唔係殺市民,係殺暴徒」、「支槍唔係用嚟裝飾嘅」、「警察過份克制」。
如果港人不善忘,相信還記得雨傘運動9.28施放87枚催淚彈的那一天,警方曾舉起「速離否則開槍」橙底黑字的警告旗,全副防暴裝備的警員,更曾舉起雷明登霰彈槍指向示威群眾,當時已考慮用槍械射殺示威者。
盧偉聰指出,警方所有行動部署都以同事安全為首要考慮,並宣佈成立由副處長周國良帶領的檢討委員會,檢討警方的裝備、武器、戰術、指揮及通訊。諷刺的是,幾百學者和專業人士聯署,要求特區政府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委員會,調查旺角騷亂的前因後果,但梁振英認為沒有必要,已一口拒絕。
調查騷亂成因檢討改善施政,梁振英嚴辭拒絕。提升武器裝備戰術指揮對付示威群眾,警方馬上進行。以梁振英的鬥爭性格,否定用理性討論來解決社會矛盾,香港已淪為以警察槍械和武力統治的城市,日後的社會衝突,暴烈程度肯定步步升級。在梁振英治下的特區政府,示威者死於警槍之下,並非絕對不可能發生。
吳志森
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