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蜀慘劇死因研訊】
【本報訊】釀成9名港客死亡的埃及樂蜀熱氣球慘劇死因庭續審。帶團領隊歐偉光繼續作供,稱出發時的名單上僅有團員的護照和保險資料,不肯定名單上有沒有團員的緊急聯絡資料。此外,勝景遊現已停辦埃及團,並且不再安排旅客參加任何地方的熱氣球活動。
記者:勞東來
代表死者何家四口和蕭氏夫婦家屬的大律師嚴康焯指出,旅行團報名表註明,旅客出發前須購買旅遊保險,如不選購勝景遊提供的保險,則需提供另購保險的資料。
大狀續指勝景遊的手冊註明,若旅客在出發前的簡介茶會時仍未投保,將被取消留位,且不會退回有關費用。不過歐稱,僅「有機會」取消留位,不是絕對,茶會當日曾提醒未投保的團員於3日內投保並提供資料。
起火一小時後領隊始報告
大狀又指,報名表寫明必須提供緊急聯絡資料,但罹難團員蕭志文和關佩雯未有填寫,似乎「必須」並非事實。歐指不肯定二人後來有否補交資料,遭大狀質疑,指領隊出發時應備有名單,列有團員的全部資料。大狀追問若旅客不提供緊急聯絡,會否不准出發,歐只說,會通知分行主管及客戶服務部。
歐又供稱,截至熱氣球意外發生時,入行約7年,此前帶團曾有客人不適入院,已是遇過最嚴重的意外。歐稱入職勝景遊時有一星期培訓,然後每年有兩三次關於緊急事故應變的培訓,並有同事分享實際經驗,而他入行前亦完成明愛的外遊領隊課程,學過緊急應變。歐指遇上意外須第一時間通知公司,而事發當日亦有這樣做。
不過,大狀質疑歐看見熱氣球起火一小時後才傳短訊回公司,歐解釋,因起初未能確認起火的是團友的熱氣球。律師欲再追問,但死因裁判官張天雁指死因庭不是向個別人員追究錯誤的地方。
另外,裁判官亦問歐偉光有無人向他介紹過熱氣球活動涉及的風險。歐偉光未正面回答,只說他4年前首次帶團到埃及前,多名有經驗同事向他提過熱氣球的操作受風向影響,以及降落時應該做的動作,而該次之後,再沒有人向他提過風險事宜。
歐指同事亦曾提及患心臟病、高血壓和畏高者不宜坐熱氣球,他也有提醒今次的團友。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346-3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