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暴亂,令人遺憾,此事對本土派的形象打擊,相信頗為深遠。年初一晚上十一時,左丁山已上床夢會周公,次早清晨起來,只見電話WhatsApp有數十條,全部在凌晨收到,講述、轉發旺角暴亂,方才知道發生大件事。
左丁山喺旺角長大,自小就知道砵蘭街一帶最多黃賭毒架步,「魚蛋檔」於六十年代成行成市,老師與校長久不久就向我地同學發警告,遠離「魚蛋檔」,其中一位老師講講吓,衝口而出:「唔好俾我喺嗰啲地方見到你!」引來哄堂大笑,老師面紅耳熱之餘,再怒吼一聲:「靜,唔准嘈!」眨眼數十年,我們同學聚會,仍以「魚蛋檔笑話」為最佳中學回憶。
據說暴亂之事因流動熟食小販阻街而起,外電稱之為Fishball Riot,旺角人多車多,在朗豪坊一帶,隨時有幾千人聚集,在此擺檔當然生意興隆,但社會成本不輕,一旦熟食檔因意外走火或人擠踢跌爐頭,有人大聲一喝,便易導致人踩人的慘劇,消防隊也進不了去救人。負責維持街邊安全的食環署,完全有責任清除路邊障礙,不准任何熟食檔在人多擠塞的地方擺檔,一些藉口維護小販利益的本土派因此示威抗議,繼而生事,後有人(旺角甚麼人都有,不一定全是本土派起哄)放火燒雜物,掟磚頭,包圍交通警察,肯定已大大超出甚麼「維護小販」的合理範圍。無牌熟食攤檔既乏衞生條件,易生危險,食環署取締之,理所當然。旺角暴亂發生後,一位朋友在年初二晚打電話來問:「本土派是不是李登輝,無間道?」點識答呀。對梁振英嚟講,本土派搞暴亂,正中下懷,盧偉聰本來比較開明,唔似曾偉雄,發生此事,仲唔備受梁振英壓力,基層前線警察壓力,以後對示威要加強鎮壓?香港法官都睇新聞報導嘅啫,以後對同類型或近似類型事件,唔嚴判先至奇。西雅圖朋友傳來二月九日Seattle Times之國際新聞版頭條:Lunar New Year Starts in Hong Kong with Riot,附蒙面暴徒叫囂圖片,CNBC講股市,有三分鐘講到不少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有地區總部,關注香港暴亂及非民選政制,對香港形象不會有好處,競爭對手新加坡是最大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