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拒絕獨立調查旺角騷亂的新聞稿,以「暴亂」(Riot)形容旺角事件,卻以「騷動」(Disturbance)形容六七事件,其辯解是後者是跟隨六七調查報告的字眼。
學者質疑「倒轉嚟講」
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助理教授黃偉國質疑政府是將兩者「倒轉嚟講」。他解釋,暴亂或暴動泛指以暴力方式對抗權威的公民不服從行動,通常針對店舖、汽車及官方建築物,損害公有或私有財產,甚至釀人命傷亡。騷動也包括在暴動之內,但程度較輕,通常指和平或政治穩定時期發生的社會干擾。
黃又指,當時殖民政府用騷動形容六七事件是避重就輕,事實上2013年考評局高考歷史科的課程及試卷均用上Riots形容六七事件,港府今次反而把暴力程度遠低於六七事件的旺角騷亂定性為暴亂,「旺角起碼冇死人,又冇燒死林彬。同六七比較,論暴力程度,旺角嗰單可以慳啲」。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