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擅頒中大學位

深圳分校擅頒中大學位

【本報訊】前年深圳中大被爆畢業證書與香港中大證書相同,引起香港中大生不滿,及後香港中大另發分校證書平息事件。但網媒揭發中大(深圳)單方面破壞規矩,稱僅向畢業生頒發香港中大發出學位,質疑變相販賣香港中大學位。
中大過往對外稱深圳學校畢業生會獲發兩張證書,一張中大發出,列明學生畢業於深圳分校;另一張則由中大(深圳)分校校長簽署。網媒《蔓珠媒體》踢爆中大(深圳)上月30日校友交流會上,稱只向畢業生頒授香港中大學位,更附上簡報圖片,列明「授予香港中文大學學位」及「不授予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學位」。
報道指兩間學府互不從屬,又指中大持份者早有共識,中大(深圳)日後可不靠香港中大名氣,取消同時頒發香港中大證書。報道批評中大(深圳)做法等同中大第十間書院,若中大(深圳)出事將影響香港中大校譽,更等同化身香港中大學店令學位貶值。
中大發言人指為保證中大(深圳)學術水平和中大一致,中大(深圳)畢業生會獲頒中大畢業證書,但會清楚列明學府,此安排早於去年10月在中大教務會通過。
■記者蕭洛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