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間不少小販違法經營確是事實;小販產生污水、油煙、廚餘垃圾等衞生問題,以及阻礙交通,也是事實。從法律角度進行掃蕩是絕對合理的。但小販擺賣問題,是英殖政府遺留至今逾半世紀沒有解決的事,如今「港人治港」十八年半來沒有解決之餘,更竟鬧出因小販觸發的「暴亂」。
九七前的農曆年也都是四處小販,當局都沒大舉掃蕩,市民亦無形中接受了,甚至認為「這才是過年氣氛」,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習俗」。九七後董建華殺局,街道衞生工作改由食環署負責,早期也維持過年容忍小販的「習俗」。或因市民提高了對衞生和交通問題的要求,近四、五年食環署等部門改變立場,以「殺無赦」的態度掃蕩小販。
打破了幾十年來的俗成,對於已習慣逆來順受的港人本沒甚麼大不了。但租金飛漲使食店食品價格暴升,但食物和服務質素越趨下跌,出外用膳變成貼錢買難受,民怨就在不知不覺間累積起來。另一方面,港共常批評市民不願捱苦,但同時摧毀小販這種自食其力的環境;再見到食店拿到「車胎人」賜星就遭業主瘋狂加租,百年老店敵不過自由行瘋狂搶購。市民怎不認定港共封殺小販只是為了地產霸權利益?
去年立法會展開小販政策研究諮詢,結果雷大雨小;美食車計劃預計入場費最少60萬、只可在指定地點營業,完全不切實際,還挑起飲食業、汽車業及欲以小販謀生的市民之間的矛盾。可見一切亂象、初一的亂局完全是港共自製麻煩。
社會上討論小販或是美食車,都提出大量外國例子着政府參詳,尤其是台灣和新加坡經驗最多人談及。論及新加坡的經驗,《李光耀回憶錄》中便敍述了新加坡獨立初期無牌熟食小販非常嚴重,李光耀在想辦法取締的同時,認定要保障他們的生計。於是「我們發出熟食小販執照,把小販從人行道和馬路上移到附近嚴格建造,備有輸水管、陰溝和垃圾處置系統的巴剎。到八○年代初,所有小販都獲得徙置安排。他們當中有好些廚藝一流,遊客聞風而至,幾個還成了百萬富翁」;「正因為有這些具企業精神、幹勁和才幹的人民,新加坡才會成功」。
港共近年不是常大聲疾呼「要學習新加坡的成功」嗎,為何小販問題就不身體力行,讓港人發揮獅子山精神,造就出百萬富翁的成功出來?我不知港共還想拖到何時,但民怨已在小販問題堆高就是避不了的事實。
林鴻達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