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傷風感冒,最多服用一星期的傷風藥或抗生素,服完一個療程以後便告一段落,很少需要一路服藥下去,因此當抑鬱症患者被告知,復原之後還有至少6個月的鞏固期,不少都會覺得奇怪、甚至表示抗拒。
抑鬱症患者,如果病情不深不複雜,一般來說服藥3個月後大部份病徵都會消失,生活亦可以回到患病前的模樣。不過如果在這時候就把抑鬱藥停掉,研究顯示八成患者會出現復發情況,可能情緒會再次低落,再失去動力,又或重現失眠困擾,因而需要再次服用抗抑鬱藥,才能夠把病情重新控制下來。如果在接受治療症狀減退以後,繼續服用抗抑鬱藥6個月,完成這個鞏固療程才把藥物慢慢減下來,出現復發的機會可以降低至兩成。
不少患者都會問,把鞏固療程縮短至3個月可以嗎?復發率又如何?其實,6個月的鞏固期是建基於過往的研究,發現患者接受鞏固期治療越長,減藥時復發的機率越低,直至鞏固期6個月以後,即使再延長時間,也不會帶來額外的益處,所以如果是第一次患有抑鬱症,而病情又不複雜,一般會推薦服用6個月的鞏固期治療。但如果是第2、3次翻發,病情又複雜的話,專家可能會提議一年甚至更長的鞏固期方案。
當然,從病人的角度,接受鞏固期治療會帶來一定的不方便,需要定期請假覆診,又需要多付醫藥費,更會擔心長期服藥會否帶來副作用和毒性。其實,新一代的抗抑鬱藥一般沒有長遠的不良作用,基本上不會對身體構成永久性的不良影響。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接受鞏固期治療,一旦減藥後出現病情反覆的情況,需要重新用藥,患者會感到非常沮喪,覺得自己以後都需要依賴藥物才可以穩定情緒,反而形成一個沉重的心理負擔。
當然,亦不能否認有兩成的患者,即使沒有接受鞏固期治療,也沒有出現復發的情況,所以有時候患者決定博一博,試一試不接受鞏固期治療,間中亦有成功的例子。
不過,比起歐美的患者,大部份香港患者會傾向較保險的方案,寧服用多6個月藥物,即使是有些不便,但仍希望把復發的機會減到最低,始終能夠在完成治療之後「斷尾」,是患者和家人的最大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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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誠
精神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