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神學院:林淳軒無暴力

中大神學院:林淳軒無暴力

【本報訊】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日前於機場被警方拘捕,警方昨正式以暴動罪起訴,學民思潮及林就讀的中大神學院分別譴責警方無理拘捕。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認為,法例上如市民沒有參與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不能算是非法集結,自然也沒可能觸犯暴動罪。

學民思潮昨與支持者遊行至警總遞信,譴責警方無理拘捕。

學民稱警禁林見律師

學民思潮指,警方拘捕林淳軒絕不合理,林並無做出襲擊警方及任何暴力行為。學民透露,林被拘留後逾30小時不准與代表律師會面,而且在簽署任何文件或證供、及被正式起訴時,警方均不允許林向律師聯絡或尋求法律援助。
學民成員周庭批評,警方前日曾經承諾不會讓林淳軒簽署有背景審查和大量敏感個人資料的「三世書」,但最後反口,更一度不肯將副本交回林及其律師,做法違反一般程序,學民認為警方違背對林的承諾及無視被捕者的人權,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學民昨與支持者遊行至警總遞信,臨時獲悉林已被正式起訴,隨即趕赴秀茂坪警署聲援,直至晚上得知林不大可能即晚獲釋後離去。
周庭指,傍晚林的女友入警署與林見面和送飯,林暫無表面傷痕,料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呼籲支持者到場聲援。
林淳軒就讀的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發聲明,譴責警方濫權和要求釋放林淳軒。神學院助理教授陳龍斌稱,警方在搜屋和落口供過程中,屢次不依法律程序,他感到遺憾和難以理解,指目前無任何證據證顯示林有任何暴力行為,「希望警方盡快交代」。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facebook撰文,認為一個人被發現在發生暴動的現場,據《公安條例》第18和19條,該人必須是先參與非法集結,而非法集結又因參與者破壞了社會安寧,轉化為暴動,才算是參與暴動,但有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舉證責任在檢控方,無罪推定原則下,疑點歸於被告。
戴耀廷認為如該人阻止其他人使用武力,很難算是上述行為,也難證非法集結,自然也非參與暴動,故不可能觸犯暴動罪。
■記者袁楚雙

林淳軒(中)於騷亂當晚在示威者及警員中調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