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一晚大約亥時至年初二早上大約辰時之間,旺角發生了一件悲傷的大事。容許我嘗試就那夜和其後幾天各方的回應及從媒體、網上看到與從身邊親友聽到的一切整合一下。
有人批評食環署與警察,說事件是粗暴驅趕小販而起的。有人回應指其實小販情況早已不構成爭執,事件是有人故意在場挑釁而爆發的。有人對此回應,批評警察當晚為了處理街邊魚蛋檔竟然要用到胡椒噴霧。有人然後又回應,說如果不是有人故意阻止執法就不需要用胡椒噴霧。有人再回應,說如果政府不是趕盡殺絕,就不會有反抗。有人甚至回應,批評當晚是有「搞事」人士向食環署投訴、「製造」食環署趕絕小販的情景……
有人批評一群人以垃圾桶、不同物件拋向警察,對警察拳打腳踢。有人回應,批評警察開槍導致事件升級、開了危險的先例。有人對此回應,批評作出這批評的人,說他們看來不能承認情況在開槍前已經失控、沒有「升級」可言,而他們亦無視那位警員當時身邊有其他警員被瘋狂地攻擊的極度危險情況。有人再回應,批評作出這個批評的人有意或無意地漠視警察守則不准向天開槍示警,而這舉動亦危害市民安全。
有人批評一群人行為暴力,因為他們既拋磚頭亦到處縱火,連一部警車甚至一部的士都不放過。有人回應,批評警察才是施暴者,因為他們把多名人士打到滿頭血、頭部變成「豬頭」那樣。有人對此回應說如果不以警棍追打這群在逃走或在反抗中的人,就不能夠把他們停下來及拘捕。有人再回應,批評這只是藉口,根本就是警察濫用公權去向市民報復、行私刑。有人又回應,批評「暴徒」的磚頭連新聞工作者都不放過。有人則回應,批評警察的警棍、拳頭及腿連新聞工作者都不放過……
互罵不能解決分歧
有人說要譴責警察及政府,因為警察濫權施暴、政府管治方式促使民怨爆發。有人回應,說要譴責一群疑似示威者在小事變大、煽動「暴亂」。有人對此回應,說其實需要同時譴責警察、政府及疑似示威者。有人再回應,說公權在警察及政府手上,所以都是應該聚焦譴責警察及政府。有人又回應,說事故是佔中餘孽造成的,所以都是應該聚焦譴責疑似示威者。有人則回應,總之開槍、拋磚、濫用警棍、放火、高壓管治就是不對,所以統統都要譴責……
對不起,以上的描述最終一點都不像一個「整合」。不過,以上的凌亂正反映這幾天的輿論。我們的城市已用了一個很清晰的方法去「叫救命」,但我們的社團、公民社會、工會、商會、政團、議員、政府、特首竟然表現到好像甚麼事都沒有變一樣。他們繼續為了一時的政治盤算或為了表達一些即時情感而一如以往及強烈地罵、回罵、再回罵、再再回罵,不斷地把已經熾熱的社會「溫度」繼續提升。同樣悲哀的就是,原來不參與這種狠批或譴責語調去評論事故都會惹來各方疑問。當法政匯思發表了其形容情況、呼籲冷靜及反思但堅決地不用批判字眼的聲明後,有不同人士都分開地來問我為何不強烈地譴責警察、或譴責暴徒、或譴責全世界。與其繼續以互罵為香港升溫,作為社會上有輿論領導角色與責任的人士及團體是否應該給大家一些時間,先在措辭上降溫(各方現在的語調根本就不容許大家去討論及處理事故帶出的深層次問題),而同時好好地反思、反思、再反思?
個人來說,我正在深切反思中。有一位記者朋友在事發的那個清晨問我,過了今次,香港人還能冷靜地反思及辯論分歧嗎?我當時的回答大概就是,現在社會更需要冷靜的反思及聲音。記者朋友再問,在這環境下不會很困難嗎?我回答:「我們在這裏不是為了做容易的事。我們在這裏就是要做困難的事。」但願香港社會能多些人一起去做這困難的事吧。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