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人控暴動罪騷亂之後37被告禁足旺角

36人控暴動罪
騷亂之後
37被告禁足旺角

【旺角騷亂】
【本報訊】大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的騷亂,警方至今拘捕65人,37人昨被解往法院提堂,36人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餘下1人則獲控方改控罪名較輕的非法集結罪,眾人均獲准保釋但禁足旺角。而日前在機場被捕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及人稱「美國隊長」的容偉業,已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將聯同一名15歲少年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羅日昇

37名被告中包括34男3女,年齡17至70歲,來自不同階層,分別報稱學生、記者、地產經紀及回收工人等,當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24歲)、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19歲)等多名大學生。而另外被捕的25人,1人仍遭警方扣查,餘下24人已獲准保釋,需於3月中向警方報到。

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及17歲的陳浩文等人,昨被押往法院提堂。
馬泉崇攝

官:對警不滿非法庭處理

控罪指各人在本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另一人則參與非法集結,被告均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7日,待警方作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雖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指考慮到公眾安全及防止同類案件再發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踏足涉案地區、即旺角道、花園街、上海街及登打士街一帶,獲法庭批准,但上班、轉車或乘坐交通工具經過則例外。各人其後以500至2萬元不等保釋候訊。
有4名被告昨透露被捕時受到警方粗暴及無理毆打,希望法庭記錄在案,惟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聞言質疑該投訴與司法程序沒有關係,強調法庭不屬於檢控一部份,警方亦不屬於司法系統,兩者獨立,「對警方不滿意嘅投訴唔應該係法庭處理」。辯方則回應指,被告在錄取口供時曾被毆打、並在利誘下作出招認。

多名家屬及戴口罩人士以報紙及紙皮等遮擋法院門口,阻止記者拍攝被告。

學生稱往旺角拍攝亦被捕

23歲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張展滔離開法庭時表示,當晚並非到場抗爭,只是往旺角拍攝,強調自己從沒作出任何暴力行為, 翌日清晨7時離開旺角期間「行行吓就俾警察拉咗」,指警方「嗰陣乜人都拉」。他又透露被捕後隨即被押解到秀茂坪警署拘留,現場有數名被捕人士均表示沒參與騷亂,但無辜被捕。
散庭後其母匆忙抵達法庭,哭着向記者表示「好擔心」,她指去了旅行,透過facebook消息方知悉兒子被捕,一返港便即趕往法院。她續指兒子喜歡攝影,佔中時亦有到現場拍攝,但一清場便離開,相信兒子今次亦只是到旺角攝影,卻無辜被捕。她坦言不喜歡兒子參與示威,但稱兒子已長大「管唔到」。
除被告家屬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代表梁麗幗、熱血公民成員鄭松泰及「四眼哥哥」鄭錦滿等社運人士亦到庭聲援,逾百名支持者將庭內庭外擠得水洩不通。部份被告離開法庭時,多名家屬及戴口罩人士粗暴地阻撓記者拍攝,雙方發生推撞,場面混亂,他們批評記者拍攝間接協助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又以大量粗口指罵記者「黑記」、「抵死」。鄭松泰及鄭錦滿其後則指揮多名口罩男築成人鏈,高舉報紙、紙皮、頸巾等阻擋記者鏡頭,護送各被告乘坐的士離開。
案件編號:KCCC504-540/16

37名被告資料

黎文浚(男) 27歲 無業
陳熹汶(男) 28歲 無業(青年新政成員)
曾昭宇(男) 35歲 記者
薛達榮(男) 32歲 廚師
黃家駒(男) 25歲 售貨員
李諾文(男) 20歲 無業
李培浩(男) 20歲 回收工人
盧建民(男) 29歲 散工(調理農務蘭花系成員)
陳宇基(男) 20歲 補習老師
陳卓軒(男) 27歲 廚師(紅磡人紅磡事成員)
陳柏洋(男) 30歲 侍應(熱血公民成員)
吳挺愷(男) 24歲 無業
何肇彰(男) 21歲 採購文員
卓羚釬(男) 32歲 攝影製作
曾建恒(男) 20歲 中大三年級生(中大學聯代表團候選代表)
陳浩文(男) 17歲 兼職侍應
許嘉琪(女) 22歲 港大文學院一年級生
麥子晞(男) 19歲 學生
顧博謙(男) 19歲
 港大一年級生(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
孫君和(男) 27歲 旅行社職員
莫嘉濤(男) 17歲 侍應(全民自發成員)
李倩怡(女) 17歲 中學生
薛冠輝(男) 31歲 無業
陳紹鈞(男) 47歲 無業
王皓昇(男) 28歲 售貨員
鄧敬宗(男) 27歲 物流工人
陳冠錡(男) 19歲 無業
李卓軒(男) 19歲 無業
黃世杰(男) 32歲 廚師
連潤發(男) 25歲 工人
莫柏軒(男) 26歲 地產經紀
譚曉彤(女) 27歲 無業
張展滔(男) 23歲 學生
陳遨天(男) 23歲 無業
王學舜(男) 39歲 廚師
梁天琦(男) 24歲 港大文學院五年級生(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
陳和祥(男) 70歲 退休人士
資料來源:法庭文件及《蘋果》資料室

梁天琦

陳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