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期間犯案女友人宿舍放裝置陳以誠子偷拍緩刑

感化期間犯案
女友人宿舍放裝置
陳以誠子偷拍緩刑

【本報訊】兒科醫生陳以誠的兒子因偷拍接受感化期間,託詞寄存結他在女性友人的大學宿舍,暗中放置兩個外形如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之偷拍裝置,拍到女友人之裸體。日前還柙度歲的名醫之子,昨被判囚4個月,緩刑3年。
記者:伍嘉豪

任職環保工程師的被告原名陳翊進,已易名陳亦浚(27歲)。他早前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年初三穿整齊白恤衫及黑色西褲聽判,表現緊張,不時閉上眼深呼吸。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被告家庭背景良好,父親是著名醫生,自己亦是正攻讀博士學位的專業人士,惟被告犯案手法有技巧及有計劃,非一時衝動,不考慮再判感化;加上無證據顯示其精神及心理問題令他無法自控或影響他遵從社會道德規範,停藥更是他自行決定,故不接受以他的精神及心理問題作為減刑因素。

兒科醫生陳以誠

有兩次前科

練官判刑時多次提及被告有類似前科,今次干犯罪行嚴重,最高可判監5年。被告侵犯朋友私隱及違反信任,行為卑劣,望判緩刑能讓他尋求心理輔導及協助,明言若緩刑期間再犯必監禁。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患重度抑鬱、亞氏保加症、過度活躍症及自閉症,因藥物有冒汗等副作用而停藥。被告分別在2008及2014年有兩次偷拍前科,其中2008年他在港鐵連環偷拍十多名女子裙底,罰款2,000元;前年他在雨傘頂端安裝相機偷拍裙底,被判感化,本案正於感化期完結前數周干犯。
案情指25歲事主是科技大學研究生,2010年認識被告後雙方維持好友關係。去年8月3日晚被告攜結他與事主晚膳,飯後事主應被告要求,允許他將結他暫放她的大學宿舍房內。當晚9時半到埗後,被告聲稱不見了結他變調夾,叫事主幫忙尋找,其間被告曾離開她視線範圍。事主在被告離開後,在床邊發現一個尿袋形偷拍器,於是報警。
被告及後於宿舍附近被捕,警誡下承認想拍下事主日常生活片段。警方再在宿舍內搜出另一部尿袋形偷拍器,兩部偷拍器共拍下40段影片,當中拍到事主裸體。從記憶卡修復的已刪除片段更顯示,被告曾在室內測試偷拍器。
案件編號:KTCC2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