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誹謗勝訴 官下令禁錄音外洩容祖兒歌唱老師獲蔡卓妍歌唱老師賠償

控誹謗勝訴 官下令禁錄音外洩
容祖兒歌唱老師獲蔡卓妍歌唱老師賠償

【本報訊】天后級歌手容祖兒、楊千嬅的歌唱老師洛詩婷(Christine Samson),不滿曾教蔡卓妍唱歌的聲樂顧問與學生錄音對話中,批評上一輩歌唱老師教學方式錯誤,不夠科學化,更以她作例子,影響其聲譽,遂入稟控告對方誹謗。洛昨被判勝訴,獲賠償1萬元兼得訟費,法庭同時頒令禁止敗訴一方將相關錄音外洩。
記者:楊思雅

原告洛詩婷(67歲)為本地星級歌唱導師,是亞洲區第一位獲Speech Level Singing(SLS)的合資格導師;被告是較她年輕30載的聲樂顧問蔡澤夫(31歲),兩人均擁有自己音樂教室。
事件緣於2013年1月,原告收到被告與一名女學生上課的錄音對話,被告提到聲樂科學化是近30年的事,而「上咗年紀嘅先生」教學時靠幻想及抽象,技巧錯誤,並向學生舉例「你有冇聽過Christine Samson?佢都係㗎其實,佢哋嘅concept(概念)可能正確,但係佢哋嘅way(方法)係錯,因為未有scientifically proven(科學證明)」。

蔡卓妍(右圖)的歌唱老師蔡澤夫被法庭禁止外洩誹謗錄音。

官指批評沒事實基礎

法官指被告承認對原告毫不認識,亦不了解其教學方式,僅知道對方是位合資格的SLS導師,認為被告對原告的教學質疑沒事實基礎;法官另指被告當時正在教導學生輕、重混音,對原告的批評與課堂內容無關,且被告更曾故意自稱是本港唯一一位擁有SLS資格的導師,遂裁定相關錄音內容屬惡意誹謗。
惟法官指沒證據顯示公眾在該聆訊前曾獲取相關錄音,錄音並無廣泛流傳;另亦沒證據顯示原告因而流失學生,故判被告賠償1萬元並頒令禁止他將錄音外洩。
洛詩婷是著名樂隊領隊Lobing Samson(洛平)的女兒,亦是樂隊D'Topnotes的主音、低音結他手及鍵琴手,樂迷遍佈南美洲、美國、亞洲等地。除容祖兒外,蘇永康、周慧敏、何韻詩等本地著名歌手亦是她學生。
案件編號:DCCJ13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