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東主否認工程費誤導

裝修東主否認工程費誤導

【本報訊】《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修訂實施兩年來,首宗涉裝修工程費的檢控案昨在沙田法院提訊,涉案裝修公司及其董事否認作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被告被指將原本報價為17萬元的馬鞍山裝修工程提價到79萬元,而事主夫婦最終支付了59萬元。

17萬變79萬元

被告為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林沛泉(47歲),控罪指兩被告於2014年9月13日至2015年1月19日,在位於馬鞍山中心地下的明思設計廔內,提供一份難以理解的附加裝修工程費報價單。
控方將傳召7名證人,包括事主夫婦、測量師及驗樓師,辯方則會有2至3名證人,包括被告林沛泉。案件押後至3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林准以4,000元保釋候審。海關早前指裝修工程在個半月內共追加218項先動工後報價的工程,令工程費由原來的17萬元暴升至79萬元。
案件編號:STCC476/16
■記者伍嘉豪、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