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民廣場聲援學生 被控襲擊脫罪警方片段 證設計師遭警圍毆

到公民廣場聲援學生 被控襲擊脫罪
警方片段 證設計師遭警圍毆

【本報訊】前年9月26日大批學生重奪公民廣場,揭開雨傘運動序幕。涉在事件中襲警的一名示威者,原定昨日在東區法院受審,但獲撤控。據辯方透露,辯方輾轉取得警方當日所拍錄影片段,足證被告非但沒有襲警,反被多名警員圍毆。任職設計師的被告表明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記者:戴國輝

設計師黃浩脫襲擊罪後,將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被告黃浩(35歲)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前年9月27日,在中環中信大廈外,襲擊警員戴兆鋒。控方昨日甫開庭,便表示會撤銷控罪,但是沒有解釋原因。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提出訟費申請,郭指控方曾向辯方確認案發時警方沒有拍片,然而警方實有拍片,辯方上周將影片交給控方,控方在前晚7時通知辯方會撤銷控罪,辯方趕不及通知四名辯方證人不用來庭,故一併申請證人費。

重奪公民廣場當日多人「中椒」,黃浩稱到場後擬幫示威者洗眼。資料圖片

尾龍骨被打傷

郭又援引《刑事案件訟費條例》中「無繼續進行程序」及「不必要或不恰當地招致訟費」條文申請訟費,並表明訟費超過3萬元。控方表明在「無繼續進行程序」的情況下不反對申請,裁判官批准辯方訟費申請,訟費金額則另由聆案官評定。
黃獲撤罪之後與郭大狀擁抱及握手致謝。對於警方指控他衝擊警方人鏈,再以肩膊撞警及踢警腰部,黃浩在庭外表明自己被警員「屈」。他表示,當日為聲援示威學生而到場,打算幫助被噴中胡椒噴霧的示威者清洗雙眼。他並沒有衝擊警方防線,反而是警方突然衝向示威者,他被六至八名警員按在地上毆打,以致雙手及尾龍骨被打傷。
黃浩續稱,他被拘控後一直尋找影片以證清白不果,至去年11、12月間,代表他的律師樓因同樣代表其他被拘控的示威者,發現證物中有警方所拍影片,足證當日警察衝擊示威者及圍毆他,遂交予控方要求撤控。
至於同被檢控的學生領袖如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將於本月29日受審。
案件編號:ESCC27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