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霆、震寰遭姊妹索償

霍震霆、震寰遭姊妹索償

【霍家爭產案】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死後爆發300億元爭產案,因長房次子霍震寰被指隱瞞近百億元南沙權益,上訴庭下令重開案件。長房兩女兒霍麗萍、霍麗娜,在本月底限期前,於前日分別入稟高院,聲明持有南沙權益的股權仍然有效,要求長房的霍震霆及霍震寰履行和解協議的責任,取回股權。
霍麗萍控告霍震霆、霍震寰、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等7名被告,而霍麗娜同時控告二、三房成員及家族其他公司共31名被告。

要求回購南沙股權

家族公司有榮在1997年,將持有佔南沙約90.3億港元(約佔南沙項目四分一利益)權益的一股股份,以一元轉到主責慈善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回購權在2007年到期,但有榮沒有行使回購權。
霍家長、二、三房在2012年8月就爭產案達成和解協議,但霍震寰後來被揭發隱瞞上述南沙權益,他辯稱回購權已過期,故股權不包括在和解協議內。霍麗萍及霍麗娜現要求聲明,有關回購權仍然有效,霍震霆及霍震寰有責任取回股權,或要求就二人的失實聲明、及隱瞞索償,或要求撤回和解協議。
上訴庭於去年12月准長房的霍震宇、霍麗萍及霍麗娜在本月31日前,就和解協議提出訴訟。霍震宇已在本月中入稟。
案件編號:HCA274、275/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