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遇襲案】
【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年在金鐘佔領區被投擲動物內臟,兩名佔中糾察阻止施襲者逃走時亦遇襲受傷,警方最終拘捕3人,案件昨續審。辯方質疑糾察郭紹傑無權制服疑犯,反指郭的行為才是暴力;郭不同意,認為有「citizen arrest(公民逮捕)」的權力,他強調無意圖使對方受傷。
3名被告為強記雞粥東主葉永志(44歲)、員工陳國雄(30歲)及商人李小龍(45歲)。庭上播放事發片段,郭紹傑指當日目睹葉及陳向黎智英掟動物內臟,他坐在葉身上將他制服,陳立即嘗試營救葉,用力推及揮拳打郭,又大叫「打你老母X」。
郭續指,糾察柯耀林曾叫陳不要打人,但陳激動大叫「打你咪打你囉!冚家X」,話畢即揮拳打柯。從呈堂影片可見,陳最終被在場市民制服,大批記者拍攝葉時,葉激動怒吼:「影乜X嘢呀!報警吖!」
稱無意令對方受傷
陳及葉的代表大狀指出,郭庭上描述陳穿黑衣,與手機片段不符,質疑是認錯人,並指陳其實無掟動物內臟。郭解釋當日有「兩波襲擊」,他可能混淆兩段記憶,強調陳有掟黎。
辯方又質疑郭無權限制葉的行動,郭回答當時發生暴力事件,他希望將涉案者留在現場等警察。他認為坐在葉身上是恰當行為,謂「非常時期,用一啲行為保護某啲嘢,我覺得恰當」,無意圖使對方受傷。郭補充曾有協助制服葉的市民將手放在葉頸項,郭認為或會誤傷葉,即提醒他縮手。案件下月4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3248/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