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就李旺陽之死為其家屬提供法援的律師唐荊陵,昨日被廣州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5年監禁。判刑理由是唐倡議的「六四靜思節」等公民不合作運動,定罪的主要證據是編輯、印製和傳播五本外國社運書籍,唐當庭表示不向法院上訴,以抗議司法不公!同案的袁新亭和王清營也分別被判3年半和2年半。
備受關注的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三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昨早9時半在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唐判監5年,袁和王分別被判3年半和2年半監禁。唐的太太汪豔芳接受《蘋果》電話採訪時表示,丈夫從容淡定,當庭表示不上訴:「他只是說:『我只會對上帝和人民上訴。』不準備對法庭上訴。上訴已沒意義,明明是無罪的人,政治罪名進去,不講法律的。在我們家屬看來他們應該無罪釋放!但現在看來比較困難!」唐被關21個月,母親去世無法奔喪,警方更株連妻子,她表示:「我住的地方有人24小時監視,電話被竊聽。」
被指印製外國社運書
《蘋果》昨得到判決書副本,其中指3人前年4月聯名租用地方作為聚會學習「公民不合作運動理念」的非法交流場所,將系列叢書(《粉碎邪惡軸心》、《草根群眾組織》、《從獨裁到民主》、《自我解放》及《論戰略性非暴力衝突:關於基本原則的思考》)編輯印製了約500本,宣傳單張約300張,寄給曾因涉危害國家安全受處罰的人員;又印製了「民心片行動」、「六四靜思節」、「林昭殉難46周年」書簽共6,000張,通過聚會等形式派發。作為主要罪證的五本書,判決稱:「具有大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甚至提出具體實施步驟,方法和行動建議。三被告將上述書籍宣傳單寄往全國各地進行傳播,行為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客觀條件。」
為村民辯護吊銷牌照
廣州中級法院周邊戒備森嚴,聲援者包括有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的外交官。來自各地維權人士和訪民在現場被警方驅趕或帶走。唐荊陵的辯護律師葛永喜在庭外表示:「唐荊陵所做的是對中國有利的,並沒危害國家政權,他危害的可能是專制,他做的是民主自由的事業。」
唐荊陵是基督徒,2005年因替廣州番禺太石村罷免風波中遭打壓的村民辯護,被當局吊銷律師牌;2011年茉莉花風波中,他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羈押長達半年,其間遭酷刑。前年4月30日再被拘;維權教友袁新亭和王清營半個月後被拘,3人初時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該案於去年兩度開庭審理時,不少唐曾幫助維權的市民,而李旺陽的妹妹李旺玲等都到法院聲援。
《蘋果》記者
【成為罪證的五本書籍】
《從獨裁到民主》
(From Dictatorship to Democracy)
《自我解放》
(Self-Liberation)
作者:Gene Sharp, 美國學者
《論戰略性非暴力衝突:關於基本原則的思考》
(On Strategic Nonviolent Conflict:Thinking About the Fundamentals)
作者:Robert L. Helvey, 美國學者
《粉碎邪惡軸心》
(Breaking the Real Axis of Evil)
作者: Mark Palmer, 美國前外交官
《草根群眾組織》
(Organizing:A Guide for Grassroots Leaders)
作者:Si Kahn,美國音樂家、社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