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3歲司機跟年輕16歲的女同事結婚,還選在迪士尼好萊塢酒店舉行結婚儀式,女友稱證婚律師無法到場,事後補簽也可,他不虞有詐在婚書上簽名。怎料婚後女友一直不肯同住令他起疑,他遂到婚姻註冊處查詢,方發現被騙婚,當日所簽的原來是假婚書。
成功騙婚的女被告劉小翠(37歲)早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裁判官指有關罪行非常嚴重,但考慮她初犯、認罪兼有悔意,判她入獄3個月緩刑18個月,及罰款5,000元。被告昨離開荃灣法院時,含淚說家人對本案不知情。
「婚後」遲遲不肯同住
案情指任職護理員的被告與事主劉應明是同事,兩人於2013年12月30日在迪士尼舉行結婚儀式,但被告「婚後」遲遲不肯跟劉同住,劉到沙田婚姻註冊處查詢,發現沒兩人結婚紀錄遂報警。被告去年7月打算離境時被捕,警誡下承認從互聯網買偽造結婚證書。辯方求情透露她欠下很多卡數,曾問劉借7萬元。官建議劉循民事追討。
辯方並稱被告與母靠1萬元綜援生活,前年8月曾自殺不果,要入院留醫兩個月。被告需定期覆診精神科,報告亦指她喪失100%工作能力,望輕判罰款。
案件編號:TWCC107/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