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車齡滿6年的私家車和滿1年的貨車,需按運輸署要求為車輛進行年檢,包括廢氣測試。但原來通過年檢,亦不等同通過環保署的排放測試,令車主無所適從。申訴專員公署批評,當局未有妥善籌劃、宣傳,維修業界未獲適切支援,市民分不清兩項測試有別,運輸署、環保署亦欠協調,建議合併測試並加強宣傳。
政府於2014年起將氮氧化物排放列入管制,由環保署在路面檢測車輛廢氣排放,超標者須於12個工作天內,把車輛送往接受俗稱「跑步機」的測試,未能通過的車輛會被吊銷牌照。惟新措施推出不久,申訴署即收到投訴,指有車輛剛通過運輸署年檢,即接獲環保署通知要進行跑步機測試,造成困擾和不便。
運署無檢測氮氧化物
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運輸署年檢是怠速廢氣測試,不包括測試氮氧化物,進行年檢的22間驗車中心亦無跑步機,顧問報告顯示僅5間有空間加裝;全港僅4間指定廢氣測試中心有跑步機,不足應付全港車輛年檢;本港亦只有千餘名維修業界人士曾接受短期培訓,相對業界數萬從業員,明顯杯水車薪。
此外,運輸署、環保署顯然協調不足,兩署在年檢是否加入跑步機測試無劃一取向,甚至在運輸署網頁,連新措施宣傳單張也沒有,宣傳不足下容易令人誤會車輛通過年檢即可。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環保署自2002年着手研究新措施,事隔逾10年實施,準備工夫依然不足。她強調,任何部門推出新措施須預先籌劃和協調,減低對市民的滋擾。環保署與運輸署接納申訴專員改善建議,會共同落實改善措施。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