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專員白韞六昨表示,湯顯明在任廉署期間,有兩年以公務員身份借調,廉署會將其行為轉介公務員事務局跟進。至於其他涉事廉署人員,白說如果個別人員涉及違規,會考慮按既定指引,對涉事人員採取紀律或行政處分。他證實受查人員包括被形容為湯顯明事件「第一幫兇」的穆斐文,但拒絕透露具體受查人數。據了解,除穆斐文外,尚有涉事的在職廉署人員可能需面對紀律調查。
約滿酬金難被追討
根據傳媒過去報道,時任廉署內地聯絡組主管李程寶嫻亦曾陪同湯外訪,另有兩名廉署助理處長級人員於2010年隨湯外訪巴西時,未經批准擅自將機位提升至商務客位。
公務員事局回應查詢時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當收廉署提供的資料,會按程序處理。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訂明的紀律程序只適用於受薪的在職公務人員。至於退休公務員,根據《退休金條例》,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如被裁定犯下《防止賄賂條例》等刑事罪行,當局可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其退休金。湯早已退休,又不被律政司起訴,換言之,湯很大機會不需面對紀律處分。
有熟悉廉署運作人士指出,廉署人員屬合約員工,「每完成一份合約,就會獲約滿酬金,如果離職,就算事後話佢違規,廉署亦唔能夠追番約滿酬金」。換言之,去年底退休離任的穆斐文即使最終被裁定違反紀律,但廉署難追討其約滿酬金。
白韞六另指出,廉署已根據審計報告建議,加強規管公務酬酢、餽贈禮物和公務外訪等開支,並採取措施強內部管治和監察。但廉署並無落實立法會調查湯顯明個案的報告建議,成立一個供廉署人員申訴舉報的渠道,以及成立廉署職員工會。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