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旗下游泳 - 高慧然

鯊魚旗下游泳 - 高慧然

「大帽山惡女」被起底後已隱藏fb,但仍願接受蘋果記者電話訪問,為她自己當日惡行陳述理由。
理由一,有朋友在山上。(無稽的理由。即使父母在山上又如何?你不是專業救援人員,你上山不但幫不了人,還會添亂,增添警察、消防及其他救援人員的負擔。可能因之而阻礙你朋友被救。)
理由二,襪褲內有抓毛,穿了波鞋。(裝備果然專業而精良!無知者無畏,旁人無話可說。)
理由三,掛了鯊魚旗都有人游泳啦!你有你封路,我有我上山的自由。(如果她代表的是一部分受過教育的香港人對自由的理解,那真的令人悲哀。)
不只是香港,任何國家、地區的執法部門都可以因應氣候及路況作出封路、封山的決定,對違反決定擅闖禁區者作出嚴懲。這跟限制人身自由有甚麼關係?
沒錯,鯊魚旗下照例有任性自私的人下水游泳,命當然是你自己的,可是你若被鯊魚咬掉一條腿,消防、水警及其他救援人員卻必須下水救你,他們會因為你的任性自私而承受不必要風險。你若被咬死,屍體仍需勞動他人處理。你的命是你自己的,丟了命卻不能自行承擔責任。
對付這種因自私而浪費公帑的人,其實最好的處理方式是逐項收費,起碼讓他們明白,成年人必須為每一個決定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