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總結2015年工作,去年收到1,971宗投訴,為歷年新高;涉資訊及通訊科技投訴亦錄得破紀錄241宗,逾百宗涉起底或網絡欺凌。專員黃繼兒稱數字上升反映市民保護私隱意識提高,又預期網絡投訴個案會繼續增加。
公署去年收到1,971宗投訴,為成立20年來最高,比前年1,702宗增近16%。投訴中有786宗涉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使用個人資料,佔40%;722宗則與收集目的及手法有關,佔37%。
去年公署又接獲241宗與資訊及通訊科技相關投訴,較前年增17%,連續3年上升,當中85宗涉起底洩露個人資料,另有22宗與網絡欺凌有關。因去年年底有區議會選舉,公署亦收到115宗與選舉活動有關投訴,大多數反對未取得同意將個人資料用於選舉。
朋友糾紛只能調解
公署首席個人資料主任胡美麗表示,若發現自己被起底,只要可證明是未經同意公開發佈個人資料,公署有權向起底者發出執行通知要求刪除,違者可被罰款;但若資料在是與朋友交往時透露,屬朋友間的糾紛,在現行條例下或可列入豁免,只能通過調解解決。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投訴創新高反映市民對保障個人資料意識日益提升,不代表問題惡化。他稱關注網絡私隱問題,預期投訴數字會繼續增加,「始終香港都係少數喺地鐵會提醒唔好顧住睇電話嘅地方」,來年會研究相關議題,盡量平衡資料自由與私隱保障。
另外,公署去年視察本地一間旅行社,了解旅遊業界處理個人資料情況,發現網上報團旅客要提供身份證號碼及住址,而門市報團旅客毋須提供,建議旅行社劃一收集資料政策,同時向旅客說明轉移個人資料給合作夥伴的詳情。
■記者佘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