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安公司一名解款員,前晚在荃灣肯德基炸雞連鎖餐廳(KFC)押款期間,竟將一支雷明登霰彈槍遺在經理室內,事隔逾10小時後才報警求助,警員接報趕至餐廳尋回長槍及撿走調查,初步並無可疑。涉事解款員已停職協助調查。
忘記遺失地點報警
大意解款員姓鄭(36歲),前晚6時許,他手持雷明登霰彈槍與一名同事到荃灣悅來坊商場的肯德基炸雞連鎖餐廳解款。消息稱,兩人進入經理室7分鐘後離開,鄭卻忘記取回雷明登霰彈槍。事後餐廳職員發現長槍,以為鄭會折返取回,沒有報警。及至鄭發現遺失長槍時,由於曾到過多處地點解款及停留,忘記何處遺槍。
至昨清晨5時,鄭遍尋不獲下通知上司報警,警員根據鄭解款路線調查,卒在悅來坊肯德基餐廳尋回長槍,遂將長槍及解款員帶署調查,案件列求警協助。衞安有限公司發言人接受查詢時確認事件,指該名員工涉及工作期間違反持槍守則,但屬個別事件。該員工現停職協助調查。大律師陸偉雄稱,據《火器及彈藥條例》,持槍解款員應妥善處理長槍,若遺失及忘記取回,已違反牌照條款及條件,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
■記者黃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