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商人於前年7至8月涉嫌藉詞拍攝性感照,先後摸兩名私影𡃁模私處。當商人得悉其中一女報警後,他疑聯同隸屬西區警區的警員友人,向女事主提供「揞口費」。女事主接連收到電話,「開價」要她銷案,她感不妥報警,並安排商人見面佯裝和解,最後人贓並獲。
記者:歐陽聯發
男商人藍藝(48歲)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但否認非禮;次被告警員劉文軒(37歲)則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將於今早開審。據知,其中一名私影模特兒案發時只得16歲;而涉案警員現已停職。
根據藍所承認的案情透露,藍於前年8月4日透過facebook邀請兼職女模Y拍性感照,Y其後應約赴會。惟她同月7日於fb私影群組投訴遭藍非禮,惹起網上熱議。藍得悉這些留言,便用電話及WhatsApp爆粗辱罵Y,並要求Y刪去留言。Y在對話裏明言會報警,並於8日報案。
安排簽「和解協議書」
由8月11至25日間,Y最少收到5次匿名電話,一名自稱是藍好友的男子不斷游說她收錢銷案,並為藍說好話,稱「佢唔會再影相㗎喇」。其中在8月22日的對話,男子更叫Y「開個價」。Y答他「3萬」,男子爽快答應「無問題」。惟Y其後擔心收錢會犯法,於是再度報警求助。男子再在同月25日致電,問Y可否當晚交收3萬元,Y配合警方部署邀約翌日見面,並要求男子現身。
於是,Y在警員陪同下到旺角一間咖啡店,與藍及其好友會面。藍的好友在見面中向Y展示一式兩份「和解協議書」,並着藍拿出3萬元,兼向Y道歉。Y簽署協議書和收錢後離開;藍及其好友則在離開時被埋伏的探員拘捕。藍在警誡下指早前約Y拍照,但被誣陷非禮,故透過友人找Y商討,圖以賠錢了結事件。藍稱只知當日是約見交錢,他承認與友人商討,若被查問掏錢銷案一事時要如何應對。控方指控,警員劉文軒便是該名好友。
藍另被控3項非禮罪,指他於前年7月31日在一輛停泊在青衣青尚里的私家車上非禮女子X,另涉於8月6日,在一輛停泊在油麻地西九海濱長廊的私家車上,兩度非禮女子Y。藍及劉共同被控於同年8月,付錢要求Y撤銷非禮投訴。
案件編號:KCCC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