鏞記擅減火爐數目罰款萬元

鏞記擅減火爐數目罰款萬元

【本報訊】有50年歷史的老字號、以燒鵝聞名的鏞記酒家,承認未經環保署批准,擅自將火爐數目由51個減至41個,被環保署人員巡查時發現,遭票控「未經許可而安裝/修改火爐/煙囱」。鏞記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鑑於鏞記無同類前科,事後將已修改圖則呈交環保署,並於本月獲署方批准修改,昨判罰款1萬元。
被告鏞記酒家集團有限公司,被指於2014年11月至去年7月期間犯案,控方指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總裁判官李慶年認為案情不嚴重,判鏞記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ESS33898/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