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網購台灣洪瑞珍三文治事件引致多宗食物中毒。政府今年首季實施規管網購食物新措施,沒有實體店的網購經營者,出售刺身生蠔等高危食物需申請許可證,但三文治不屬高危食品,不須申請許可證。有立法會議員指新措施仍有漏洞,如未能杜絕洪瑞珍事件翻版、違例者可再用其他網名移形換影經營。
食環署高級總監(牌照)岑兆衍表示,新措施下沒有實體店而網售「限制出售食物」,如刺身壽司、生蠔及冷凍肉類等,經營者須提交處所地址、商業登記及食品供應商證明書。署方會查核食物來源是否合法,及發生事故時可追蹤食物來源。沒有申請相關牌照的處所不能儲放或製造食物,署方發許可證前會巡查。
議員憂違例者換網名經營
凡於網上展示高危食物供客人選擇,不論於網頁、打電話或傳真訂購,均要領取許可證。即使食品由速遞公司運送,若保存方法不合法,網購經營者要負全責。經營者需於網站列明許可證編號、地址及可出售食物,市民可於食環署網頁覆核。但岑兆衍指,三文治不屬於高危食物,不領許可證也可出售。若三文治於本港製造,工場需領牌;若由外地進口,商戶需登記為進口商或分銷商。新措施暫不設寬限期,實施時商戶未有許可證便不能經營。
岑又指,食肆等實體店如經營網購,署方於牌照續期時加入發牌條件,要求商戶於網頁列明牌照號碼及地址,預期15個月內可為全港3.1萬間持牌食物製造廠或食肆等施加發牌條件。曲奇餅、蝴蝶酥及蘿蔔糕亦不屬「限制出售食物」,將來不受新措施監管,經營者毋須申請許可證,但須按現行條例領有持牌食肆或食物製造商牌照。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政府應加強規管新鮮即食食品,又指食環署只巡查經營者呈報的地址並不足夠,不法商人可在其他地方製造或存放食品,建議署方加強「放蛇」及實施經營者實名制,曾違例者不可再用其他網名經營。
出售刺身的網店職員阿man稱存貨處所領有牌照,但網頁無展示,「入口魚生已經同食環署申請咗,再申請許可證麻煩啲;如果真空期無牌最多唔做」。於網頁展示食物製造廠牌照的「88易購網」衞生經理Tony認為規管可提升行業質素。有網售食品的香港電視(HKTV)指支持規管,會按要求申請牌照。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