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機場查行李不公

官質疑機場查行李不公

【本報訊】阿根廷籍女遊客來港轉機時,行李被搜出電槍,觸犯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審理時,裁判官表示關注到海關嚴格檢查過境旅客,與對待入境旅客的執法標準不一致,或出現漏洞,希望控方向海關及相關執法部門反映其意見。
38歲女遊客Castro Fernanda Gabriela昨日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被罰款800元。案情指,被告前日乘搭美國航空客機從胡志明市飛往美國,途經香港轉機;客機抵港後,職員透過X光機發現她的寄艙行李有一支電筒形電槍,於是拘捕被告,警誡下她表示在阿根廷購買,用作傍身。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法例原意是防止違禁武器流入本港,他認為被告將電槍存放行李,案情較輕適合罰款。但他表示,過境旅客的行李會接受X光檢查,較入境旅客嚴格,對過境旅客不公。
案件編號:TWCC154/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