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電視遭追薪五百萬

香港網絡電視遭追薪五百萬

【本報訊】內地傳媒在港分公司涉去年5月起拖糧,同年10月更因欠租被收回寫字樓,員工循勞資審裁處追逾500萬元欠薪及代通知金,僱主以公司財困及員工表現差抗辯。審裁官昨強調不滿員工表現可將其辭退,但員工上班後「未達標都要出糧」。
5名申索人依次為楊適賢、鄭金麗、梁永業、李豪立及李卓,案發時月薪2萬至25萬元不等,其中最高薪的首席運營官單人追討逾百萬元。審裁官要求被告香港網絡電視台傳播集團有限公司3月17日再應訊時,明確答覆是否接受和解。

有申索人於庭外批評公司談和解無誠意,形容事件屬「低等大陸人以低等嘅八、九十年代手法」拖延支薪。他指僱主母公司總部在北京,兩年前聲稱取得內地IPTV電視牌照,又聘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行在港獵頭,打算請50多人,結果公司全盛時僅7人,年半來無任何影視製作。
案件編號:LBTC3961/15
■記者伍嘉豪

被告公司兩名代表由北京來港應訊。
伍嘉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