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賣淫稱籌錢造試管嬰

內地女賣淫稱籌錢造試管嬰

【本報訊】持雙程證的內地女子來港賣淫,遇上卧底探員,調查期間出示朋友身份證頂替,最終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及管有他人身份證兩罪,認罪被判囚2個月及15個月,同期執行。
女子不服判刑過重,自稱來港只為籌錢造試管嬰兒,若刑期太長會令自己前功盡廢,加上家中老父有病要求輕判,但法庭不接納其申請駁回上訴。
原訟庭法官陳廣池判詞中指,原審裁判官將兩項判刑同期執行已屬寬大處理。而求情與對判刑上訴是兩回事,上訴人楊露卻將個人背景及家人病患作上訴理據。法官指判刑並無不妥或過重,家庭困難、經濟原因或個人悲慘遭遇,亦非上訴減刑理由。
案件編號:HCMA568/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