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慧眼:不識簽的單 - 張慧敏

職場慧眼:不識簽的單 - 張慧敏

「最近我被委派到內地分公司,替代離職的舊上司職位。雖然是升職,但其實要回內地工作我不是很情願,但為了前途這是個不能拒絕的offer。我以為自己做好思想準備,到埗之後才知道我太天真,一言難盡,總之萬事起頭難啦!但有一事令我非常懊惱,十分需要你指點。
「話說負責清潔茶水的大嬸,交來由她負責購買的部門每月清潔用品開銷單據,交會計部claim錢之前,要有我的簽名批核作實。不看由自可一看嚇一跳,我部門總共男女加埋只有十幾人,有甚麼可能每月使用廁紙二百條、抹手紙幾十箱?林林總總各式飲料,我根本從未在pantry見過。我隨口問她一句,她霸氣回我說之前老總從未過問,反正是公家的錢,要簽個名就得了!Son姐,這是不是文化差異?我真係要簽?」
你如此這般公開問我,算不算尋釁滋事?難道你不擔心會被追究洩露國家機密?我要是有日公告天下以自己的方式回到內地,一定不是為了洗頭,我上有高堂下有5T,你切記要想辦法營救,報答我豁出去教你之恩!
坦白講,內地的「準則」,和我們香港人很不一樣,我相信你應該見識過不少了吧?他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不抽白抽的「油水」包括但不止於收紅包回佣,在香港監都有得坐。(以前的廉政公署肯定是,除非現在不是!)
你應該先去查查這位霸氣大嬸以往的申報單據,如果一向如此,前老總們真的照批,我勸你無謂多事節外生枝,瞌埋眼簽了就算!但你應該溫馨提示她,這個數目是你部門每個月預算的極限,要她好自為之不要得寸進尺。
若果發覺她老作大你,拿着證據質問她,定要她知道你不是糊塗好欺負!祝你好運!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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