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親女案 警指妻女夾口供

狎親女案 警指妻女夾口供

【本報訊】育有兩名子女的42歲高級警員涉於2013年為6歲女兒洗澡時,三度摸她胸部和私處,又無故以手銬鎖女兒手,並用手槍指向她頭部。
辯方昨陳詞時稱指控失實,反指有照片力證女童案發後不抗拒被告,斥責實情是妻子與女兒夾口供,將離婚爭議放在庭上發酵。

辯稱生活照證父女關係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質疑,若被告真的用槍指頭,在客廳看電視的妻兒無可能不察覺。辯方又強調,被告替X洗澡有身體接觸很正常,即使觸碰胸部都不構成猥褻意圖;X曾投訴被告大力捽她肛門一下,這不能排除為了清潔。X庭上示範被摸位置近腋下,妻子則稱X乳頭被摸,兩項描述有分歧。
辯方認為妻子根本無接到X投訴被摸,更未如她供稱感到心寒,因妻子既無在申請離婚文件提及X被侵犯,也容許被告探視子女。辯方進一步指,2014年7月拍下的生活照顯示,X開心切蛋糕,又曾坐在被告膝上,反映X不抗拒父親。
X曾在庭上承認憎被告,辯方認為妻子常有機會與X傾訴,不排除她與X商討夾口供,旨在令被告身陷困境。案件下月3日裁決。
案件編號:FLCC4766/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