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上月初喺經民聯晚宴同黃家強合唱Beyond金曲《喜歡你》(圖),之後放片上fb呃like,被質疑觸犯版權條例,特首辦其後補鑊話已經畀番版權費,但議員追問下發現根本未畀足。政府一面硬推網絡23條,一面知法犯法,完美示範乜嘢叫做只許特首合唱,不准百姓改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噚日喺立法會回覆陳志全提問時承認,CY將合唱片放上fb涉及兩個層次版權,曲詞嘅版權已向作曲及作詞人協會補領特許,盛惠600蚊,但另一個伴唱音樂版權,由於卡拉OK嘅發行公司話伴唱音樂版權唔屬於佢哋,所以至今尚未搵到版權人,未畀版權費。
而CY上月將喺工展會買嘅Hello Kitty包影相放fb,同樣引起侵權質疑,但蘇錦樑話好多人都將卡通人物食品放上fb,從無聽過版權人追究,商戶亦冇話唔准影相,即係版權人默許喎,所以特首辦冇補領特許亦唔覺有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