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覆核有否被濫用在司法界引起極大爭議。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昨日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的個案共259宗,比2011年103宗申請上升一倍半,但獲批准的個案只有48宗,比2011年共51宗獲批准更少。
港珠澳橋法律開支逾千萬
至於去年法援署接獲涉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共500宗,批出法援107宗,佔21%。而2011年接獲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共229宗,批出法援58宗,佔25%。
劉江華又表示,律政司負責就司法覆核個案向相關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法律意見,並代表政府就司法程序出庭訟辯,在有需要時亦會轉聘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協助處理案件。
去年純訴訟費用開支614萬元,比2011年增20多倍;外判律師及大律師支出近2,900萬元,比2011年減少三成。
其中政府在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案件所涉開支,包括政府一方所涉的訴訟費用及個案涉及的法律援助金額,約為1,049萬元。法援署設有監察機制,防止法援被濫用。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