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不道德 明言勢判監

官斥不道德 
明言勢判監

【本報訊】被告既向受害女童X送禮物,又管接管送,甚至借單位供她溫書。X起初也覺不尋常,但因X及母親均知悉被告的警員身份,加上覺得他是好人,故一直同意有關安排。辯方求情指被告於案中沒強迫女童,案情不算最嚴重;但法官潘敏琦直指案發時被告妻子臨盆在即,身為警員更向兒子的女同學埋手,行為不道德,勢必判監。控方透露,被告黃偉洪中五畢業,1996年加入警隊,與同為警員的妻子育有3名子女,長子13歲,幼女則為嬰孩。辯方大狀求情時表示,對被告妻子深表同情。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好爸爸,犯案違背本性。辯方在法官多番追問下,仍未能解釋犯案原因,只謂被告已深切後悔,故認罪讓X不用出庭作供。被告亦將因本案失去工作、長俸甚至大好家庭。法官特意向控方索取被告與X的接吻照及短訊內容。從照片可見,X的外貌未脫稚氣,接吻時流露笑容。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