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滿65歲的打工仔,下月1日起可分階段提取強積金(MPF)。新措施下有25個計劃每年免費提取次數不限。積金局預期近期股市波動,料今年提取人數不多。投資專家則指強積金是退休保障,可每年提5%作退休生活之用,不會太受大市影響。
記者:王家文
立法會去年1月三讀通過《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容許年滿65歲及年滿60歲提早退休的供款人,分階段提取強積金,不硬性規定一筆過領取。新措施下月1日實施,打工仔想分階段領取強積金可向受託人提出,填妥表格及提交文件後30內,受託人便會支付有關強積金,而未提取的強積金則繼續保留在賬戶內。
25計劃不設提取收費
按法例規定,受託人必須每年豁免首4次提取強積金的收費。現有38個強積金計劃,當中25個計劃不設提取收費。另外有兩個計劃豁免每年首12次提取的收費,餘下11個則按法例最低要求;若超出免費上限,每次額外提取收費100元。
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鄭恩賜表示,已向約90萬個年屆59歲的強積金賬戶發出簡介單張,由於部份人士持有多個賬戶,估計約數十萬人合乎資格。他指平均每年約有100億元強積金被提取,當中包括對沖。他又指,因經濟不明朗,料今年提取強積金的退休僱員人數不多。
豐盛金融資產管理董事黃國英認為,打工仔可「攤分10年、20年逐少咁攞番,當做收入」。他指可分階段如每年提取5%強積金作生活費,其餘則繼續滾存,「唔好因為(今年)個市況咁而唔攞,應該攞番啲,如果唔係出年可能真係仲衰」。
分階段提取強積金注意事項
1年滿65歲僱員可申請分階段提取;若年滿60歲提早退休,也可提取強積金
2未提取的強積金會全數留在賬戶內,繼續投資於所選擇基金
3持有多個強積金賬戶亦可分階段提取,但需就每個賬戶遞交一份申請表
4一般情況受託人收到提取表格及文件後,會於30日內支付強積金
資料來源:積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