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狎6歲親女 妻感心寒

警員涉狎6歲親女 妻感心寒

【本報訊】育有兩名子女的42歲高級警員涉於2013年夏天為6歲女兒洗澡時,三度侵犯女兒,又無故以手銬鎖緊女兒手,並用手槍指向她頭部,案件昨續審。被告妻子作供,她得悉女兒遭被告摸乳頭後感心寒,又指被告有多段婚外情。辯方質疑被告妻竟無將女兒被槍指頭的事記錄於首份口供,妻稱緊張令記憶模糊。

妻質問反被罵黐線

被告妻子供稱女兒首次投訴時,她還不以為然,認為被告清潔「周圍捽」很平常。相隔1個月,女兒又投訴被告搓揉其乳頭,並用毛公仔示範,看後感心寒,並教女兒保護身體。豈料兩日後女兒又投訴,於是她安慰說「以後媽咪幫你沖啦」。她曾質問被告有否摸女兒,遭反罵「黐線嘅」。她指2012至2013年某日,目擊被告手提袋有槍。被告妻子說她2013年10月曾想自殺,因被告對家庭無心裝載,連她生日和結婚周年都忘記,至去年1月決定申請離婚。但她承認在離婚文件無提過被告非禮女兒,也不反對被告探子女。
對於辯方指口供上提及女兒被摸胸,而非乳頭,她解釋胸已包括乳頭;她不同意辯方指是為了配合女兒口供而揑造被告帶槍回家。被告表證成立,選擇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案件今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FLCC4766/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