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醫院2011年發生「紗布封喉」令病人死亡的醫療事故,護士管理局昨展開第二次聆訊,12名護士被控專業失德,當中2人選擇作供。其中一名曾指導護士學生替病人更換紗布的護士李勵靈,作供稱感無辜,當時醫院沒針對無喉管造口的護理指引,強調換紗布時有檢查造口情況,無滲液、無痰亦無異物阻塞,蓋上紗布後雖以膠紙貼住四角,但紗布中間有留下呼吸空間,認為「冇做錯任何嘢」。
稱跟上一手做法
李勵靈表示,2011年11月10日當值時,曾指導護士學生替73歲咽喉癌病人王肯構換紗布,因未有無喉管造口的護理指引,故跟隨上一手做法,消毒傷口後,再用7.5厘米乘7.5厘米大的紗布覆蓋造口,以無菌膠布固定,病人至她交更時並無異樣,亦無醫生或其他人指做法有錯,強調對病人沒有傷害。控方律師指李稱病人頸部油脂較多,上手紗布貼得鬆散,故跟隨做法貼得「鬆鬆哋」,質疑若被告確定為臨時造口,應將造口「封好」而非「鬆散」,質疑被告說法是淡化事件,但李否認,並指排牌記錄寫明為臨時造口,故她從無疑問。
另一名曾於11月12日為病人換紗布的護士吳幗敏作供指,病人從伊利沙伯醫院轉院時,氣管造口已有膠紙封實造口四邊的紗布,其後換紗布也是跟隨此做法 。護管局主席李子芬質疑,吳當初落口供時,曾指造口封兩邊,後來又指四邊全封,前後有出入;亦有委員質疑病人僅餘一個造口呼吸,若用膠紙封實,病人如何呼吸,吳則辯稱,膠紙用紙造,相信能透氣。
聆訊其後進入結案陳詞,多名代表律師均引述死因庭專家指,事件是基於醫學紀錄上的錯誤字眼導致悲劇,認為涉事醫生有最高責任,當中涉及伊利沙伯醫院護士卻未有被控告並不公平。控方律師指,醫委會正就案件調查。聆訊本周三繼續。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