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審視《香港大學條例》專責小組2)成行政長官不應再為港大必然校監3)校內校委的數目,需佔整個校委會一半或以上4)委任校委及主席的權力,應由特首轉移至校委會資料來源:港大罷課委員會
港大生罷課宣言(節錄)
「如果你們不甘我校、我城繼續淪陷,那麼請不要坐以待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