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少女因襲擊女學生,前年剛滿16歲被帶上法庭時認罪,裁判官考慮感化報告建議她接受照顧及保護令,將她移交少年庭重新答辯及判罰。律政司認為少年庭只處理16歲以下少年犯,指裁判官犯錯提上訴,要求改由成人庭頒佈相同命令。高院昨頒下判詞,指少女的尷尬年齡引發今次問題,認同裁判官無權把案移交少年庭,故將案發還成人庭處理。
暫委法官陳廣池在判詞指,裁判官蘇嘉賢做法出於善意但不正確,且由於照顧及保護令將滿,再頒令對她不公,即使釋放亦留案底,有違裁判官原意。
案件編號:HCMA497/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