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前年10月到黃大仙東頭邨百佳超級市場「放蛇」,先後購買兩罐標示為特價17.9元的罐裝雜豆,但付款時均被收取正價29.9元。百佳事後被票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控罪受審,但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改口認罪。百佳求情指店員忙中出錯,未及時依照電腦記錄更新價錢牌,已加強員工培訓,被判罰款4,000元。
裁判官表示,多收款項雖不多,但對某些市民而言非小數目,望百佳檢討。至於百佳另被指管有8罐同類雜豆作出售用途及分店經理賴偉麟(31歲)所面對的3項同類傳票,昨均被裁定表證不成立,賴兼得訟費。
案件編號:KCS25264-9/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