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毒梟 - 李純恩

墨西哥毒梟 - 李純恩

墨西哥大毒梟「矮仔」古斯曼逃獄半年後重新落網,警方追捕過程猶如荷里活電影。大毒梟落網後被特種部隊押解下飛機,挺着脖子眼露凶光,一顆腦袋怎麼按都按不下去。崇拜他的墨西哥窮人見了,又要讚他是條漢子了。
只是這個硬氣毒梟卻又衰在急於表演自己,他逃獄之後本來警方並不容易找到線索抓捕,但他卻偏偏發了電影夢,想把自己的經歷搬上大銀幕去,於是又聯絡電影公司又找演員,動靜一大,馬腳露出,行蹤洩漏,重新成了階下囚。
這就應了中國現在流行的那句話:不作不死。他是自己作死的。
古斯曼這樣的大毒梟在家鄉被視為英雄人物,原因之一,是因為墨西哥警察不乾淨。
一個地方警察不乾淨,貪污枉法,欺凌百姓,老百姓很容易把同情分給予罪犯,因為老百姓不敢跟警察作對,罪犯敢。
由此引申,對於吃過警察虧的老百姓而言,凡是跟警察作對的人都是好漢。墨西哥之所以治安差劣毒犯橫行,關鍵就是貪污盛行,兵匪不分,反正都是賊,誰倒楣都一樣。
這種事情又豈止在墨西哥如此,但凡警察不乾淨的國家都一樣。
在無法無天的地方,普通百姓只能等着人來對付欺壓自己的官府,管不得動手的是一個俠士還是毒梟,都視之為「替天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