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術語多 小心叫錯例牌等如四人份量 三例即三倍

餐飲術語多 小心叫錯
例牌等如四人份量 三例即三倍

【消委會報告】
【本報訊】去年有大學生到大牌檔用膳,疑因不諳餐飲術語,嗌餸時叫「三例」被收3倍價錢,要付近萬元埋單。消委會新一期《選擇》月刊提醒市民注意術語,落單時問清楚收費明細,又籲業界統一規範行規。但有飲食業人士認為食肆各自為政難以實行。
記者:佘錦洪 林社炳

不同食肆餸菜份量無統一標準,但對術語理解則因行規而大同小異。消委會收集行內不同術語,一般食肆每碟小菜以約8両為「例牌」,約4人份量,「大例」為例牌的1.5倍,約等於6人份量;另有「二例」或「中碗」,即兩倍例牌,「三例」或「大碗」則為三倍例牌。

不少港人愛光顧大牌檔,但未必了解其常用術語,消委會提醒市民要問清楚收費詳情。張柏基攝

去年200宗收費投訴

過時過節時食肆亦會有全包宴,以固定收費供應菜單上的食物,一般會列明建議用餐人數。消委會提醒若額外加餸要留意價錢,舉例指如有8人食1,000元的六人鮑魚宴,額外加2隻鮑魚可能要收每隻100元的正價,另有茶芥收費等,可以令消費額急增兩成半。
消委會提醒市民,如要額外加料應問清楚收費詳情,如加大是否按比例收費、加鮑魚會否追收茶芥等;遇到優惠時段更要了解條款,如是以入座抑或結賬時間計算,減少爭拗。去年消委會共收到721宗食肆投訴,其中254宗涉服務質素,200宗為收費爭執,98宗為不滿銷售手法。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業界宜將收費明細寫於當眼處或在餐牌清楚列明,並建議將行規術語規範化,共同訂立一套標準定義,方便消費者理解。
因被指收取大學生近萬元一餐而「揚名」的德記沙田雞粥,負責人吳先生指一向有將收費寫在餐牌上,如要加大會先跟客人溝通,「咁多年係得嗰次有問題」。他稱不同食肆對例牌定義不一,認為難定通用標準。

業界稱難統一標準

中環大牌檔盛記第二代傳人林士成自父輩經營起已提供大、中、細碼碼盤,一直明碼實價。但據他了解,有食客叫中或加大的生炒骨時,有行家實際只加多幾粒生炒骨,再加多其他洋葱、菠蘿等充大碟,奉勸食客若人多,寧叫兩碟例牌減低受騙機會。
國際餐飲聯合總會創會會長胡珠表示,標準規範可減少收費爭拗,但他承認難統一,因不同食肆不同廚師有各自手法,一間例牌是8両但另一間6両,「文無第一,我做乜要跟你嗰套?」他認為最好方法是侍應與顧客多溝通。

一般食肆的「例牌」小菜約為4人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