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手機傷眼過望電腦!

睇手機傷眼過望電腦!

很多人愛用手機煲劇、打機,長時間望着小螢幕小心傷眼。台灣一項研究發現,連續使用手機兩小時後,每分鐘眨眼次數由正常的15至20次,增加至28次,雙眼疲倦程度更相當於看電視四小時或看電腦六小時。本港眼科醫生表示,眨眼次數增加代表眼睛乾澀,若眼乾持續可令角膜受損,更可導致不規則散光,視力直接受影響。
記者:嚴敏慧

國軍高雄總醫院與日本東京醫科防衛大學合作進行研究,邀請美、日、台各200名平均40歲、無乾眼症病史的上班族進行測試,發現利用手機上網兩小時後,接受測試者每分鐘平均眨眼28次,較正常每分鐘15至20次眨眼為多。研究亦發現以30厘米距離連續使用手機2小時,眼晴疲勞程度與看電視4小時或看電腦6小時一樣。有關研究結果已於醫學雜誌《Wulfenia》發表。

本港眼科專科醫生羅智峯表示,歐美亦有類似研究,結果相近。長時間望着手機螢幕,由於過份專注,最初眨眼次數會減少,淚液分泌下降就會出現眼乾、眼睛疲勞問題,隨着「望手機」時間增長,紅根、眼有異物感覺便會出現,眨眼次數會上升,以增加淚水。

羅指,由於角膜本身無血管,要靠淚水供應養份,若眼乾情況持續,本身透明的組織會變得混淆,缺水亦可令角膜破損,使視力下降,「眼會好朦,有病人甚至伸手不見五指」,亦可能會因眼缺水令角膜表面出現凹凸不平情況,導致有不規則散光,「同一般散光唔同,戴眼鏡都唔會睇嘢清楚,要用藥水醫」。

至於手機傷眼更甚於電腦,羅指,主要是因為距離及光度問題,「距離越近,眼肌肉越會收緊,光度越強,刺激亦越大」,他提醒晚上關燈看手機特別傷眼,因為在漆黑中瞳孔會放大,若望向光源強勁的物件,如手機螢幕,吸光更勁更傷眼,故晚上若必須看手機,建議要先開燈。

「眼乾、有紅根、視線從手機轉向遠方時對焦慢咗,都係眼疲倦的徵兆」,要保護眼睛,羅建議謹記「20法則」,即看電腦、手機每20分鐘,要將視線向20米外遠望,維持20秒時間,讓眼晴稍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