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凌晨登門拘捕有壓迫性警員證供矛盾 經理脫攻擊警網罪

官指凌晨登門拘捕有壓迫性
警員證供矛盾 經理脫攻擊警網罪

【本報訊】國際黑客組織匿名者(Anonymous)在佔領運動期間號召攻擊政府網站,一名市場項目經理涉嫌響應行動攻擊警隊網站,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審結。裁判官批評警方半夜登門拉人,查案手法壓迫性,又質疑警方沒告訴被告有何法律權利,令他失去羈留人士應得的保障,終判被告無罪釋放。
記者:羅日昇 伍嘉豪

被告郭玉衡(26歲)無案底,被控一項刑事毀壞及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的交替控罪,控方指他於2014年10月3日晚,用iPad瀏覽facebook及高登討論區,並連結至一個網頁,在一分鐘內以DDoS(分散式阻斷服務)向警隊網站攻擊1,450次。

警未保障被告法律權利

控方證人、警員葉偉全曾供稱,前年10月5日晚獲訓示有拘捕行動,目標人物是被告,翌日凌晨1時許進入被告元朗尚悅住所調查。約半小時後,警方拘捕並警誡被告。再兩小時後,即凌晨3時20分,向被告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並帶他回元朗警署。
辯方認為警方既然鎖定被告為疑犯,應即時拘捕及警誡被告,而非先作調查,反對被告的警誡口供呈堂,昨獲裁判官水佳麗接納。裁判官指,被告警誡前後,被問相似問題,但沒有警誡下問話不符查問守則,裁定不會考慮被告的口頭招認。
就控罪裁決時,裁判官逐點道破警方查案手法令人存疑。她指出,警員供稱向被告出示羈留人士通知書的時間,是督察與被告搜屋之時,難以確定通知書何時何地、甚至有否出示過。警方未能指出被告的法律權利,使他沒有保障。
警方選擇深夜登門逮捕亦惹評論。辯方之前指警員衝入屋時,被告叫當時在場的女友「着番衫」。女友問:「你哋無啦啦夜晚嚟,點解朝頭早唔嚟?」有人回應:「你日頭返咗工,點拉你呀?」調查時警方態度兇惡,被告受驚,有警員向被告稱:「如果認係你做嘅,咪唔拉你女友囉。」裁判官昨指,有證供顯示被告是從睡夢中驚醒過來,突然接受嚴重的指控及調查,情況有壓迫性,令人懷疑被告能否應付查問。
裁判官又指,雖然被告相當可疑,但屋內不止他一人,控方難以證實是他發動攻擊,而不是其女友。
案件編號:TMCC20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