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公安部頭馬判囚15年

周永康公安部頭馬判囚15年

身兼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心腹兼媒人的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60歲,圖),因受賄罪成,昨日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及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7萬港元),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20位判囚高官。

做「馬伕」進貢美女

案件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起訴書指李東生於1996年至2013年,任央視副台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濫用職權,謀取利益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及金額2,198萬元(約2,594萬港元)。法院認為李受賄罪名成立,不過李案發後坦白交代案情,並交出賄款贓物,認罪有悔意,決定從輕發落,判監15年及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李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李東生是中共大老虎周永康的政法系頭馬,2013年底被帶走調查,表面上他因貪腐落馬,但有指真正「死因」是向美國彭博社爆料,透露習近平家族有超過3.7億美元(約28.7億港元)的鉅額資產。李曾任央視副台長,不但自己玩弄央視的女記者、女主播,更猶如「馬伕」般向中共高官「進貢」央視美女,令央視淪為中共高官的「後宮」,有傳周第二任妻子賈曉燁、情婦沈冰、葉迎春等央視女主播皆由他介紹,跟周私下關係同樣密切。
財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