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岩何罪? - 古德明

張岩何罪? - 古德明

上月底,中共第二十六集團軍少將軍長張岩和兩名舊部喝酒,其一不勝酒力,猝然倒地,一命嗚呼。張岩想到習近平整頓軍紀命令,為保前程,向死者家人奉上錢財,求隱瞞真相,不料隱瞞不住,因「對黨不忠誠」,遭習近平一怒免職。
宋真宗年間,魯宗道任東宮屬官,有一天微服上酒家,剛巧真宗急召他入宮,使者在他家裏等候良久,才見他施施從外來。使者好心,問道:「上若怪公來遲,當託何事以對?」魯宗道說:「但以實告。」使者說:「然則當得罪(照實說,皇上會責以私入酒家之罪)。」魯宗道說:「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他隨即入宮,真宗果然相責,魯宗道說:「臣家貧,無器皿;酒肆百物具備,賓至如歸。適有鄉里親客自遠來,遂與之飲。然臣既易服,市人亦無識臣者。」真宗認為他「忠實,可大用」,從此有心拔擢。魯宗道終於成為一代名臣(《歸田錄》卷一)。
但是,在新中國,要求魯宗道那樣的直臣,簡直是緣木求魚。
舊中國政壇,向來標榜誠信。三千年前,周公就以「天子無戲言」教成王。新中國則不然。毛澤東時代,「大鳴大放,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保證,突然變成「引蛇出洞,聚而殲之」的鬥爭;現在,習近平時代,「一國兩制堅定不移」的承諾,突然變成「內地公安只須規避一國兩制,即可到香港抓人」的《環球時報》雄辯。然則習近平何必責備張岩不誠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