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私刑案】
【本報訊】11歲男童在愉景灣愉景廣場與朋友嬉戲時,拋擲「小心地滑」指示牌到地上後逃走,三名保安員涉嫌在追捕男童後,將他帶到公廁外毆打。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控方播放男童的錄影口供。男童稱不時擲膠牌挑釁保安,「好鍾意俾保安追」,認為遭毆打是「因為我哋百厭玩,佢哋太衝動」,並承認自己頑皮及不對。案件今續審。
保安員杜亞保(37歲)、曾憲群(22歲)及蘇潤豪(38歲)否認一項襲擊傷人罪,三人均無案底。杜於去年3月21日案發當日被捕,警誡下否認毆打男童X,稱只是扶X起身;曾和蘇則在4月1日被捕,X在認人手續中認出兩人。據悉辯方將爭議被告身份。控方會傳召至少三名證人。
X在錄影會面中憶述,當日休息時被杜和蘇追上,被帶到商場洗手間的走廊,曾隨後到場與杜毆打他,包括摑臉和拳打右腹氣門,而蘇則負責把風。其間他被要求「快啲道歉」,他照做。三人約5分鐘後離去,他由朋友扶離走廊,由途人報警。
案件編號:FLCC5595/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