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裔男盼報答養母恩情

菲裔男盼報答養母恩情

【本報訊】兒童或青少年因家人過身或失蹤等原因而得不到照顧,法庭會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委任社署署長擔任其監護人,安排寄養服務或兒童之家,彭力行便是其中一人。親生父母是菲律賓人,在港出世後被遺棄,在寄養家庭生活了18年,找到他的「再生父母」。

單親女孩品學兼優

彭姓是譯音,「力行」是寄養雙親給他改的名字,寓意身體力行。他8個月大時被親母遺棄,社署安排他入住寄養家庭。
小時候他想過親母會回來,但養母一個決定,他下定決心,「有次夜晚問我,係咪好鍾意呢度?好唔想走?我話係,真係好唔想走。佢就辭咗份工,我可以繼續喺度住,就知原來我係屬於呢度」。
力行今年18歲,一般規定不能再住寄養家庭,「點都唔捨得,要走始終要走」。他自知不是讀書材料,但熱愛街舞,也打算中六畢業後從事舞台設計,答應終有一天報答「再生父母」。
他和中五學生阿欣昨日在社署壯志驕陽嘉許禮中獲頒最佳成就獎。阿欣自幼父母離異,父親工作忙,逼不得已安排她入住兒童之家。
雖來自單親家庭,但阿欣品學兼優,曾奪繪畫獎項,志願當平面設計師。有年生日父親突然買了個生日蛋糕為她慶祝,她開心至今,也從沒抱怨父親,「其實佢好錫我,至少冇丟低我」。她希望將來跟父親一起旅行,「去邊都冇所謂,同佢一齊去就好開心」。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