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的A股大股東減持新規,緊接禁減令到期後的1月9日生效,這是除了熔斷機制之外,另一拖累中港股市表現的罪魁禍首。
要解釋禁減令以至減持新規為何出現,要先回顧去年7月A股大跌市。當時A股暴瀉,然後中證監於7月8日宣布,禁止A股大股東及管理層沽貨半年,即為禁減令,及後令A股沽壓減少,市況回穩。
不過,踏入2016年1月,禁減令實施半年到期,1月8日到期解禁之前,市場憂慮大股東解禁後大手沽貨,於是股民提前拋售A股,加上熔斷機制推出,令A股兩度跌停市,因此,中央針對大股東可能拋售A股的情況,再推出減持新規,並於1月9日生效。
減持新規列明,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另外,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