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商員工稱受指使偽造無鉛單

分判商員工稱受指使偽造無鉛單

【公審鉛凶】
【本報訊】鉛水事件爆發後,承建商急向水喉分判商索取購買焊料證明,有人為此偽造單據以證「清白」。分判商金日工程的採購員工林麗瓊昨在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上,承認曾偽造4張送貨單,將含鉛錫條改成無鉛錫線,又指控是金日項目經理翁國財指使。
林麗瓊在書面供詞稱,翁國財去年7月16日多次致電她,稱需應承建商保華要求,提供榮昌邨焊料紀錄,但林只找到零碎單據,包括4張使用「錫條」的送貨單,林遂致電翁問是否合適,惟翁要求能顯示物料供應商雋景送「無鉛錫線」到榮昌邨的送貨單,並暗示如無相關送貨單,「應知怎樣做,總有方法去弄些寫上無鉛的送貨單出來」。
故林在4張送貨單上作修改,並致電確認修改的內容,翁確認後,林將已修改的送貨單發送予翁,由翁交予保華。林其後將已找到的零碎單據丟棄。
翁國財昨作供時否認曾明示或暗示改單要求,一度稱不記得二人對話內容,但下午在委員會代表律師許偉強多次追問下,又稱有指明「揾番交地盤樣辦的錫線」,對於林表示找到錫條,他當時覺得不妥,因交樣辦時呈交的是「FRY無鉛錫線」,故着她「揾番啲錫線單返來」。
許偉強追問,如當時同時找到錫線及錫條單據,翁會否將兩樣單據均交予保華,翁表示只會交錫線的單據,許質問「如只交錫線咪隱瞞?」翁不認同。

事後自覺畫蛇添足

翁國財又表示,覺得林的指控不合理及誣陷他,事後回想,可能是員工訂貨時掉以輕心致訂了含鉛焊料,亦有可能是他發出採購指示時沒清楚說明。
林麗瓊緊接翁國財作供,稱地盤管工需要焊料時,會致電她或另一名職員,她只是按地盤管工指示訂貨,包括需要錫條抑或錫線,數量多少等,林麗瓊稱不知道焊料用於甚麼位置。
另外,因地盤管工無提及牌子,故她訂貨時亦沒說明,她亦不清楚曾向房署呈交FRY無鉛錫線的樣辦。
林麗瓊承認偽造單據,並稱事後回想,更改單據的行為十分愚昧,為事件畫蛇添足,亦無實質意義。該4張單據與鉛水事件發生無關,亦無助委員會調查鉛水發生的原因。她今日繼續作供。
■記者袁柏恩